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拒绝接受酒精检测还逃跑,宁都一男子醉驾被提起公诉!
时间:2026-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关键词: 【字号: | |

尊敬的父老乡亲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如果您对检察机关在作风、效率、服务、廉洁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热线:6912309。期待您的持续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用心为您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以为“不吹气”就“没事”?近日,宁都一男子不仅醉驾还拒绝接受检查,费尽心机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案情回顾


2026年3月25日晚,管某在宁都县梅江镇某餐馆与朋友聚餐饮用白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梅江镇凌云大道某路段时,执勤民警要求其接受呼气检测。但管某却心存侥幸,以为不吹气就没事,拒绝配合呼气检测且逃跑,直至被执勤民警拦截。在场民警遂带其前往县人民医院抽血检测,经鉴定,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mg/100ml。

经审查,管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及公共安全,且有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行为。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宁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示

一、“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只是一句空话。酒后驾车带来的反应迟钝、视觉障碍等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二、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严守交通法规,如遇交警执法检查应主动配合,切莫逃避执法。

扫黑除恶 人人有责

欢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电话:110 6912309


x`




一审一校:陈华生、曾润华
二审二校:陈涛
三审三校:罗慧敏、李仲君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67期

猜您喜欢

【庆七一】铸检魂 践初心——宁都县检察院开展2026年政治轮训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现场实录)

最高检举行“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暨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7号 邮编:3428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