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7日在宁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振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总体工作爬坡过坎、攻坚突破。荣获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等集体荣誉9项,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获评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单位。业务态势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办理各类案件1489件,6个案件入选省、市典型(优秀)案例。队伍建设持续发力、昂扬向上。干警21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取得新的突破。
一、坚持政治铸魂,在坚定信念、锤炼品格、践行忠诚中把牢检察履职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入心入脑学理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体学习领悟、一体贯彻落实。健全班子领学、全员共学、个人自学、分享互学、实践研学“五学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了全员政治轮训,成立了青年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小组,干警参加各类政治理论专题培训70余人次,在深化学习中淬炼党性、砥砺品格。
——坚定坚决跟党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5周年系列活动,自觉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相融相促抓党建。深入推进党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牵头机关领域第一党建网络区建设,与共驻共建的社区、企业等党组织开展活动6次。深化品牌创建,聚力打造“翠微润检”党建品牌,有力推进“检护民生”书记领航项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实际为群众办实事45件。
二、坚持胸怀大局,在护航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中展现检察有力作为
制定了服务保障县委“聚力五个建设、实现八大突破”工作方案,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展现检察担当。
——坚决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扛牢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的威慑不动摇,对涉政治安全、涉枪涉暴、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起诉23人,旗帜鲜明向社会传递“零容忍”的强有力信号。强化“宽”的教育感化作用,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轻微犯罪不捕170人、不诉246人,有效减少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作用,就社区矫正监管等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件,推进源头治理。
——履职有为护航企业发展。深入推进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对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盗窃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1人,为企业追赃挽损300余万元,办理的企业内部人员钟某某盗窃财物案,在三级检察长包案推动下,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化解了社会矛盾,办案成效获省、市检察院充分肯定。扎实开展清理涉企刑事挂案小专项行动,监督撤案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建立检察官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入企倾听诉求、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
——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聚焦美丽宁都建设强化履职,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人,起诉46人;高质效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7人跨区域倾倒危废物污染环境系列专案,围绕该案暴露出的环境保护监管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结合办案形成专项调研报告,获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结合办案开展增殖放流鱼苗4万余尾。围绕公益诉讼江西行“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办理林地修复、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件,办理的督促治理林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
——主动融入反腐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对国企、医疗等领域腐败问题惩治力度,建立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办理县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部署要求,办理行贿案件2件2人,追回资金流失140余万元。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践行宗旨、维护权益、纾困解难中践行检察初心使命
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持续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综合施策推动矛盾实质化解。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聚力打造“宁心和安”矛盾纠纷化解品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每周向社会公布接访安排,接待群众信访176人次,院领导包案办理9件,围绕反映比较强烈的群众信访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6场次,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上行、外溢。建立办案回访机制,回访案件当事人931人次,因自身办案产生信访问题保持零发生。
——担当作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扎实有力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仅用28天时间高质效办理了259名涉诈人员缅北“断流”专案,办案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内部刊物登载学习交流。聚焦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风险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隐患。深化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3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倾情用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持续开展农民工欠薪问题专项治理,对恶意欠薪犯罪起诉1人,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3件,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0万余元,守护好群众的辛苦钱、血汗钱。就用人单位和工会依法保障妇女职工权益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督促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司法救助纾困解难的重要作用,办理案件54件,发放资金57.4万余元,为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融合履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纵深推进法治“护苗”专项行动,以“叮宁守护”未检品牌建设为抓手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成了“叮宁”未检工作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人、起诉11人,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绝不纵容,起诉53人,对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38人。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11名检察干警受聘为法治副校长,开展系列普法活动40余场次。围绕未成年人涉毒等问题办理综合履职案件6件,就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问题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推动相关问题源头治理,荣获“赣州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优秀集体”荣誉称号,办理的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赌博性质刮奖卡案获评赣州市第二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四、坚持法治引领,在依法履职、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中彰显检察责任担当
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牢牢把握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职责定位,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32件675人、审查起诉案件659件1132人,依法严格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标准,批捕492人、起诉799人。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2人,纠正漏捕、漏诉26人。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三重审查”机制,派员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提出刑事抗诉并成功改判2件,一体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实行刑“正向衔接”,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线索监督成案2件。强化对监管场所执行监督,围绕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件。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紧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和司法工作实际,深化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件。与法院、人社、妇联等部门建立了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畅通线索移送、完善证据材料、联动矛盾化解等方面明确了12条具体措施,凝聚办案合力。强化数字检察赋能民事诉讼监督,研发了涉公积金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运用各类数字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6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加强行政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围绕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向属地乡镇政府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围绕医保支付、劳资纠纷等问题办理行政争议化解3件。做好刑事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的“后半篇文章”,针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发出检察意见148件,消除行政处罚盲区,行刑反向衔接办案经验在市检察院工作专刊上推广交流。
——规范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紧盯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推动类案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外脑”作用,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回头看”等活动5次,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案件线索并成案10件,通过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办理的督促整治交通安全行政诉讼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基层院。
五、坚持固本培元,在从严治检、强基兴检、人才强检中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一体推进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持续推动队伍建设全面过硬、向上向好。
——突出“干”的导向提振精神面貌。树立实干导向,对能吃苦、出业绩、口碑好的干警落实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等政策待遇,向县委推荐提拔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开展检察官等级晋升2人次、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3人次,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坚持在考实、评准、用好上下功夫,优化了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检察人员考核方式,真正把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区分开来。
——突出“专”的韧劲提升业务素能。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宁检翠微讲堂”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刑事案例辩论赛、刑事考核庭等岗位练兵活动10余场次。充分用好对口援助政策红利,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选派1名干警来我院进行人才援助,选派2名干警到宁波市检察机关跟班学习和同堂培训,干警荣获三等功4人次,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组织奖。
——突出“严”的基调狠抓纪律作风。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围绕六大纪律深入查找违纪风险点,在知纪明纪中守牢纪律底线。细化了加强干警“八小时外” 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开展检务督察60余次,持续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填报124件,院领导带头填报50件,全院保持了零违纪、零违法。
各位代表,我们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次,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健全与公安、法院工作衔接机制,推动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召开检律会商会2次,接待律师查询案件、阅卷202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场次,举行公开听证会63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次,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39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处于全省检察系统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点滴成绩,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县各级机关和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倾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协调充分;三是检察队伍能力素质与当前的形势任务要求还有差距。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二、2025年的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抓改革的重大政治责任,紧扣县委锚定“ 聚力五个建设、实现八大突破”目标路径,全力推进全面扩大内需、产业优化升级、城乡融合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美丽宁都建设、民生福祉改善“六大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在守正创新、担当履职、锐意进取上下功夫,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都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定坚决讲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做好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以更强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上级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以更大作为聚焦聚力顾大局。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治重大恶性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化源头治理,落实“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机制,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用心用情护民生。深入推进法治“护苗”专项行动,强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和教育矫治工作,协同各方力量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加强食药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深化“寻乌模式”宁都检察实践,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心用情解“心结”、化“法结”。
四是以更优的履职实干实效强主业。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在完善刑事检察体系、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发力,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办案质效。
五是以更新的面貌从严从实抓队伍。持续树牢实干导向,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营造积极向上、担当实干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刑事案例辩论赛、刑事案件公开考核庭等岗位练兵活动,用好对口援助政策红利,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从严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突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责任在肩再奋蹄。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始终保持“拼”的劲头、“闯”的勇气、“干”的作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的注释
1.“四强”支部:是指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
2.“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是指针对具体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开展精准监督,实现靶向施治;针对反映的社会治理普遍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呈送专项调研报告,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信访7天之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4.“四个最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综合履职:是指检察机关督促纠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关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保障诉讼程序正当合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的监督活动。
6.刑行正向衔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过程。
7.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8.三个善于:是指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