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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6-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关键词: 【字号: | |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1日在宁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钟振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县人民检察院履职担当、实干苦干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职责中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办理各类案件1938件,同比增长25.68%,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全市排名第一,1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个案件入选市检察院典型(优秀)案例,3个集体、8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肯定。

这一年,我们强化政治引领,在把牢政治方向中履行检察使命

——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淬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专题辅导讲座、每月学习日、接受红色传统教育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在学思践悟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大力弘扬寻乌调查精神,围绕15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36条,动真碰硬检视问题24个,建立制度机制7项,以主题教育实效促进高质效履职。

——不折不扣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对乡村振兴、征地拆迁等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

——提质提效狠抓党建引领发展。大力推进争创“四强”支部、争当“五好”党员活动和机关党建“三化建设”,对党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选强配齐党支部班子。持续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责任上发力,推动党建质量不断提升,1名干警荣获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在司法办案、服务群众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实际为群众办实事,打造的“‘宁’心聚力、‘检’护粮仓”检察品牌荣获赣州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品牌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评选展示活动三等奖。

这一年,我们主动服务大局,在保障平安法治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担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好“严”的威慑作用,对涉政治安全、涉枪涉暴、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起诉23人;发挥好“宽”的教育作用,对过失、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42人、不起诉37人,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作用,就道路交通安全、招投标领域乱象等问题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5件,及时填堵漏洞,推进诉源治理。

——协同发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监检衔接协作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6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人,决定逮捕6人、起诉6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结合办案发现的制度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件,助推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廉政风险。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在市场经济中的保障作用,对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人、起诉8人,从严惩治洗钱犯罪,对洗钱上下游犯罪起诉19人。建立企业信访绿色通道,对企业控告申诉快速受理、及时处理、妥善办理。常态化开展检察官入企服务活动,结合办案制定完善《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指引》,提出风险防控和法律建议20余条,助力企业完善内部制度规定,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融合履职守护绿水青山。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对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滥伐林木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捕6人、起诉3人、监督立案2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补植复绿”机制办理案件4件,补植复绿林木面积40亩。强化公益诉讼利剑作用,围绕矿山生态修复、梅江湿地公园保护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理的督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案件办理典型案例。

这一年,我们践行司法为民,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中传递检察温度

——着力护航群众幸福生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批捕26人、起诉134人;守护群众的食药安全,对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3人,围绕烘焙店铺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商店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美容护肤店销售不达标产品等问题,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理的失火、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开展线上线下普法50余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宁都检察”微信公众号多次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20名。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对46件群众信访问题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院领导包案化解群众信访问题2件。充分用好公开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围绕群众信访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22场次,在公开透明的办案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曾某某民事执行和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故事。

——着力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强化对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性侵留守妇女、故意伤害孤寡老人等犯罪批捕5人,起诉5人。以民事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老年人“撑腰”,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件,帮助讨薪7万元。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5件,同比增长135.8%,发放救助资金99.5万元,同比增长198%。用心呵护祖国未来,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4人、起诉22人,对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捕28人、不诉12人,发出督促监护令66件,围绕酒吧网吧违法容纳未成年人、文身店提供未成年人文身服务等问题办理综合履职案件27件,并用好“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拓展监督效果,结合办案撰写的《关于我县2021年以来涉在校学生犯罪的专题分析报告》,获得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这一年,我们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提升检察质效

——刑事检察优化提升。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落实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高质量指控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48件179人,提起公诉390件52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起诉12人。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扎实推进侦查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发挥好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各办案单位联合会商的重要作用,凝聚思想共识、统一标准尺度、形成办案合力,高效协同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民事检察不断加强。把精准思维贯穿到民事检察办案发现、审查、处置各环节,坚持民事检察结果监督与诉讼过程监督、实体违法监督与程序违法监督、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一体构建精准监督体系,在办案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3件、民事检察和解案件14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发挥好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以行政裁判违法监督、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开展了守护民生民利、道路交通安全运输执法等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拓展行政检察的深度、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关联度,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1件。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市、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发出检察建议4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贯彻落实省、市、县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助力耕地保护、护航粮食安全”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8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复耕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99亩、整改违法占用耕地4996亩、治理耕地撂荒4.8万余亩、催缴耕地占用税140余万元。

这一年,我们坚持固本强基,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彰显检察形象

——与时俱进提升专业素能。坚持人才兴检战略,着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刑事案件观摩考核庭、刑事案例辩论赛、演讲比赛等各类岗位练兵活动10余场次。用好宁波市检察院对口援助政策红利,派4名干警到对口援助检察院参加同堂培训和跟班学习,对口援助检察院派1名业务骨干来我院开展业务指导,助推干警专业能力提升,1名干警荣获“第一届赣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刀刃向内狠抓从严治检。自觉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制定完善责任清单,从严从实传导责任压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和“提素质、改作风”专项行动,围绕酒驾醉驾、赌博等多发易发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以案示警教育10余场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每月通报、半年分析、年终总结的工作机制,填报“三个规定”90件,同比上升109%。

——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始终坚持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办理答复机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的38条具体意见建议列入党组会议题,及时办结反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人次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监督。深化检律共建,召开检律协商会2次,为律师提供阅卷、咨询服务259次,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5次,举办检察开放日2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高效履职有差距,服务大局的发力点还不够精准有效。二是业务质效有短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不够有力,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模总体偏小,公益诉讼检察有影响力的案件不多。三是队伍建设有弱项,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高层次业务人才还比较匮乏,全面从严治检还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用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的工作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扣省委“三大高地、五大战略”、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部署要求,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为不断开创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风气正的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都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标准强化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以更优的履职服务全县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从严惩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以更实措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加强轻微犯罪治理,对主观恶性较小的轻微犯罪落实“宽”的政策,促进改过自新、减少社会对抗;持续做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求极致”的精神助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以更强的担当推进司法为民。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严格公正办理案件,依法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大民事和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以更大的气力强化法律监督。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个主题,聚焦“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贯彻落实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履职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做优做强刑事检察;聚焦民事检察薄弱短板问题发力,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以行政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现行政检察有力监督;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的要求,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建设过硬队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党建质量持续提升。坚持人才兴检战略不动摇,深入开展刑事案例辩论赛、公开考核庭、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用好宁波市检察院对口援助政策红利,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加强对重点案件、关键办案环节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人才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引领未来,奋斗成就事业。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避短、固本兴新,在履职担当、接续奋斗中不断开创宁都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报告中有关用语的注释

1.“四强”支部: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

2.“五好”党员:政治素质好、思想品行好、工作业绩好、纪律作风好、群众评价好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5.“检察建议+调研报告”:针对具体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开展精准监督,实现靶向施治;针对反映的社会治理普遍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呈送专项调研报告,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6.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检察机关在收到信访7天之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7.“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附件二:相关办案数据

表一:

表二: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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