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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邻不相让,宁都一男子伤人被批准逮捕!
时间:2026-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关键词: 【字号: | |

尊敬的父老乡亲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如果您对检察机关在作风、效率、服务、廉洁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热线:6912309。期待您的持续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用心为您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乡邻之间,以和为贵

田间纠纷,岂可动武?

沉不住气,管不住手

图一时之快就挥拳相向

必将付出代价




案情回顾


2026年4月,廖某某驾驶微耕机经过乡邻李某某的莲田,李某某认为自己莲田内新种的莲苗被廖某某碾压了,遂与廖某某发生争吵。争执中双方产生肢体冲突,后廖某某挥拳打中李某某面部,造成李某某受伤倒地。经鉴定,李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琐事之争莫冲动,暴力解决法难容。乡邻之间,本应守望相助、互谅互让,却因一次意气用事,酿成了伤人的悲剧,触碰了法律红线。希望广大群众以本案为戒,自觉树立法治意识,遇事多一分包容,处事多一分冷静生活中难免遇到摩擦与分歧,面对矛盾,要尽力保持冷静和理智,善用合法途径化解矛盾,不要让一时的冲动和气愤,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扫黑除恶 人人有责

欢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电话:110 69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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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一校:何艺洋、曾超平
二审二校:陈涛
三审三校:罗慧敏、李仲君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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