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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关键词: 【字号: | |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月在宁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晏利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树立大局观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积极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延伸检察触角,成了驻县工业园检察室,为服务实体经济建立了有效平台和载体。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对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招投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2人、起诉33人,为有关单位在项目招标、政府采购、金融信贷等过程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16次。

——依法维护民生民利。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77人。加强对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危害群众财产权益的犯罪,批捕4人、起诉19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人,发放救助资金3万元。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帮助资金和帮扶物资20余万元,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0余件。

——强化生态司法保护。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省、市检察院的要求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成立了驻水利局检察室,加强内外协作,拓展案件线索渠道,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捕3人、起诉31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向具有生态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公益诉讼立案3件。

二、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宁都建设

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打击犯罪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效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法治宁都建设,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紧扣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拐、黄赌毒、网络电信诈骗等严重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质量和效率并重,批准逮捕204274人、提起公诉301566。例如,依法起诉了包括犯罪嫌疑人廖建涛、廖琳等73人特大电信诈骗犯罪在内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18118人,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妥善从宽处理轻微犯罪。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因领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犯罪、老年人犯罪和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积极实行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依法决定不批捕36人、不起诉37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根据群众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各类诉求明显增多的发展态势,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访日”活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便民利民作用,主动倾听群众诉求。建立“院领导联系乡镇、检察官包村”制度,把检察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印制成检民联系卡,发放到基层群众手中,方便群众联系,通过一张小卡片架起了一座检民“连心桥”。积极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安排律师参与接访48次,解答群众的疑惑,受理来信来访68件,全部到期办结。

三、注重惩防结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始终保持对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把惩治和预防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办案力度持续加强。始终保持反腐败工作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积极查办各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11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例如,依法查处了县农粮局原副主任科员吴某某伙同梅江镇背村村委会原书记曾某某等四人挪用国家征地补偿款案,长胜镇樟树村村委会原书记郭某某等三人合伙贪污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案,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

——办案重点持续聚焦。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查处土坯房改造、征地拆迁、退耕还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711人,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源头预防持续深化。把惩治与预防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侦、防、宣”三位一体工作协作机制,在结合办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好预防检察建议、预防调查报告和预防宣传教育对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的作用,组织全县科级干部集训学员和县直机关干部22批次2000余人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结合办案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件,形成预防调查报告5,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告诫22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次。 

四、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依法监督的理念,积极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对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无死角的监督,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严审细查,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010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捕11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410。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件,对法院量刑明显不当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1人。

——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格局,对认为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4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完善刑事执行监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全面依法履行看守所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强制医疗执行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等工作职责,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监管机构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919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9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提出规范羁押管理检察建议8份,监督收监执行22人,初查羁押场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立案市检察院交办的赣州市羁押场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人。

五、深化改革创新,充分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着力打造特色亮点工作,着力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本院63个政法专项编数的基础上,遴选出首批23名员额内检察官。扎实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对原来的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六部一局”的组织机构框架积极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工资制度改革等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已经落实到位。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大幅精简,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执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

——着力培养特色亮点。着力打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色亮点工作,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作为全县中小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实践课堂,每学期“开学第一课”在基地内完成,以“法制夏令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县工业园企业江西卡迪奴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与赖村卫东文宣队合作,精心筹备了以《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教育文艺巡演,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编排成为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文艺节目,深入全县24个乡镇巡演,为全县13万中小学生送上一份“文艺+检察”的精神套餐,《检察日报》、《赣南日报》、省、市、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文艺巡演获得了省、市、县相关领导和全县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着力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把释法说理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发放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卡、公开办案流程图、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明确释法说理案件的范围、内容、形式,公开重要案件信息 106条、生效法律文书311份,接待律师阅卷70人次,“两微一端”发布动态信息80余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六、坚持固本强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我们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紧抓住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专题辅导、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院干警集中学习15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20余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组织党员干部到老党员家中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检察委员会旧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养成学习自觉、党性锻炼自觉。

——扎实推进专业化建设。统筹推进检察队伍素能建设,修订完善了《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信息宣传调研奖励实施方案》《新媒体建设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岗位练兵,大力开展案例评析、庭审观摩、模拟诉辩等活动,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实战、实务技能。选拔优秀检察人员参加各级竞赛活动,为参赛检察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练习条件,全力备战,对成绩优异者给予大力表彰。组织干警70余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先后有10余名检察干警获得各级表彰,检察队伍专业化能力有新提升。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以市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为契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对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的5大类9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提出了5大项12条具体整改措施,对具体问题进行动态销号管理。充分发挥检务督查的作用,对干警纪律作风开展检务督查20余次,发出检务督查通报15期,针对督查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在本院LED显示屏实名滚动通报,并把督查结果纳入到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与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坚持刀口向内,敢于向自我开刀,对1名违规打探案情的干警进行党纪政纪处分,院纪检组对2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干警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责

各位代表,2017年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凡的一年。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系列改革相互叠加的背景下,我们着力增强政治定力、改革定力、发展定力和纪律定力,深耕主责主业,聚焦中心大局,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倾情关爱和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检察业务还要更优。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均衡、不协调、不突出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业务工作还需要弯道超车、迎难赶上。二是检察形象还要更好。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排名总体上还比较靠后,做好服务和保障群众工作任重道远。三是检察队伍还要更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人员素质和能力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不相匹配、不相适应,业务尖子和高层次检察人才还比较匮乏,纪律作风建设还存在时紧时松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面临重要历史机遇和重大调整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需要我们树立信心、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继续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务实担当,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回应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盼。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优创新创特、做实做强做品牌”,以服务和保障打好“六大攻坚战”为统领,以“三个强化”为总要求,以公诉为核心,以公益诉讼为重点,以监督工作案件化改革为抓手,聚焦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深耕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打造过硬队伍,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服务中心大局展现更大作为。以服务和保障“打好六大攻坚战”为统领,积极落实县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地融入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以驻工业园检察室为平台,为工业园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面服务和保障民生,以脱贫攻坚为重点,打击犯罪与加强服务并举,切实更加有效地维护群众的民生权益。全面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加强公益诉讼和深化生态检察工作,把打击刑事犯罪与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履职结合起来,全方面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第二,维护社会稳定展现更大作为。紧盯刑事犯罪发展的新动向,更加强化批捕起诉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财性犯罪,让社会更安全、更和谐。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初犯、偶犯、过失犯和等主观故意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刑事犯罪,依法予以不捕不诉,让司法人文关怀得到彰显。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从完善“检察长接访日”、检察官以案释法、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接访等制度机制入手,把司法办案与释法说理紧密结合,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解开群众的心结和法结,让人民群众多一份和气、少一份怨气,最大程度地把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促进司法公正展现更大作为。全面把握刑事诉讼监督的新要求,对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诉讼监督等刑事诉讼过程监督做到全覆盖,切实解决有案不立、选择性司法和定罪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理念得到彰显。以加强维护群众民事权益和监督公权力为重点,探索运用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督促履职等方式,加强对民事权益的保护。着力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实效,把加强检察监督与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水平。

第四,推进司法为民展现更大作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做好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各项工作。把打击犯罪作为司法为民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严厉打击各项危害群众人身和财产刑事犯罪,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和获得感。积极参与精准服务工作,加强检察官与基层群众的沟通联系,每个乡镇安排检察官作为联系人,解民难、纾民困、暖民心。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向社会化延伸,深入开展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人群,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推进健全农村留守人群关爱服务体系。

第五,打造过硬队伍展现更大作为。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党课、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多种形式,让全体检察人员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统筹推进队伍建业化建设,以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让检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相匹配。把纪律作风建设抓得更紧更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务督查的力度,用好执纪问责这把利剑,对发现的干警违纪问题绝不姑息,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

各位代表,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正当其时。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乘势而上,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中有关用语的说明

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

羁押必要性审查:即人民检察院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健康状况、案件侦查情况等进行跟踪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应当继续被羁押。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职位分类为基础,以检察机关人员为对象,按照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职能划分和人员编制情况,对履行不同职能、担负不同任务和所处不同地位与作用的人员,进行科学的分类和相应的职位设置。

员额内检察官:指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检察官的人员限额。

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是指检察机关根据减少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的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提高办案效率。

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个强化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监督工作案件化改革:坚持诉讼工作与监督工作相分离的原则,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的事项全部实行案件化管理,单独成案、单独统计、单独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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