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他们一直在坚持这些事!
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通过行使批捕、公诉职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特别是近年来的毒品、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的犯罪,予以重点打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8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批捕案件210件323人,批准逮捕184件280人,追捕19人,不批准逮捕41人;受理公诉案件407件574人,提起公诉374件519人,追诉10人,不起诉31件49人。
2、反腐倡廉
我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为着力点,深挖民生领域的渎职、贪腐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打击腐败现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倡导广大公职人员廉洁奉公。
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干警转隶到监察委员会,但人民检察院依然是重要反腐败力量。
3、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最终达到双赢、共赢良好局面。2018年以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件,提请撤销缓刑2件2人,两法衔接案件2件,刑事抗诉案件1件,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4份。
4、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自觉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三送”“三城同创”“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宁都贡献力量。
5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关注青少年就是关注祖国的未来,通过开展法治课堂、法治夏令营、法治巡回演出、庭审观摩,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未成年案件特别程序等,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6维护公共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突出强调: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和当然使命,通过打击毒疫苗等药品违法犯罪、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广泛开展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
时光荏苒,40年光阴弹指即逝,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所取得成绩离不开上级检察院、县委县政府及全县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刚刚通过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新修定的刑事诉讼法让我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党的十九大为我们勾画的美好生活必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