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宁都县某洗涤服务中心违规排放生产废水,污染周边河流,导致河水泛黑,散发恶臭,同时使河床淤泥化,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更严重的是废水直接排向宁都县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梅江河中,严重危及全县居民饮用水安全。
接到举报后,宁都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前往污染地进行调查,向周边村民了解洗涤服务中心的情况,对周边被污染的水源实地查看、会同自来水厂工作人员取样送检。同时检察干警至该中心厂房实地查看,发现厂房内脏乱不堪,被污染被褥随意堆放,气味难闻。经查实,该中心主要是承接宁都县各大宾馆、医院污染被褥洗涤业务,于2015年建成后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手续即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
另查明,宁都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2月24日对该洗涤服务中心作出强制停产以及查封相关设施设备的行政强制措施。2018年3月12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该洗涤服务中心勘查,发现该洗涤服务中心并未停产,环境侵害行为依然存在,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此次污染水源事件,宁都县人民检察院自接到举报后立即调查取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依法积极作为,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维护了公共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益诉讼工作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要义就是国家公权力的法治化,核心是规范与制约政府权力,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强化其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诉权,这是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题中之义。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力度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有条不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实现全面建设法治国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